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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个名称是毛泽东的创造

发布时间:2020-12-24 08:27:49
1948年1月18日,毛泽东在党内指示《关于目前党的政策中的几个重要问题》的第三部分“关于人民政权”中就明确指出,新民主主义的政权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帝反封建的政权。“这个人民大众组成自己的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并建立代表国家的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政府)。”
1948年2月15日完稿的《中共中央关于土地改革中各社会阶级的划分及其待遇的规定》(草案)中,毛泽东对中国的社会经济形态、阶级关系和人民民主革命均进行了精辟的分析。指出:“中国现阶段的人民民主革命的任务,就是要改变旧的社会经济形态、旧的生产关系以及竖立在其上面的一切社会的、政治的、精神的旧的建筑物,建立新的社会经济形态、新的生产关系以及竖立在其上面的一切社会的、政治的、精神的新的建筑物。”“无产阶级、农民及其他劳动人民的任务,是联合自由资产阶级,以人民民主革命的方法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剥削和压迫,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2月20日,在给刘少奇的电报中,毛泽东特别强调了这个文件的意义,说:“这个文件实际上带着党纲、政纲、政策几重性质。我们如果要取得全国胜利,需要有这样一个文件,党内外才有明确遵循的政治、经济与社会生活的章程。”
在前述两个重要文件中,对未来的人民共和国国名,毛泽东用的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同年4月1日,在晋绥干部会议上的讲话中,毛泽东又一次提出:“在土地改革和整党的伟大的群众斗争中,教育了和产生了成万的积极分子和工作干部。他们是联系群众的,他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极可宝贵的财富。”
但1948年下半年后,毛泽东对未来的人民共和国国名的表述又变成了“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多了“民主”二字。8月1日在复电香港各民主党派、民主人士时,提出:“现在革命形势日益开展,一切民主力量亟宜加强团结,共同奋斗,以期早日消灭中国反动势力,制止美帝国主义的侵略,建立独立、自由、富强和统一的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
为新政协会议准备的相关文件如《关于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诸问题》《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组织条例草案》《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政府组织大纲草案》中,使用的也都是“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国名。
这一时期,“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国名虽然成为主流表达,但毛泽东对此仍有保留。6月15日,在新政协筹备会开幕会上的讲话中说:我们要召开政治协商会议,“宣告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的成立”;但在讲话末尾,他提到要“建设起一个崭新的强盛的名副其实的人民共和国”。而高呼的第一个口号又是“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万岁!”
第二天,新政协筹备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组织条例》,把“建立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政府之方案”列为筹备会一项中心任务,以后筹备会各工作小组起草的有关文件初稿,都沿用了“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名称。6月30日,毛泽东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只使用了“人民共和国”概念。这表明,毛泽东对于国名有自己的考虑,对会议中间的国名争论还在观察、思考。
当时,《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政府组织大纲草案》专有一条“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简称中华民国”。围绕这个表述大家看法不一,主要有 3种意见。
一是“简称说”。认为“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的国名可用,但太长,必要时可用简称“中华民国”。这一简称应该写入《共同纲领》,而且大家已经习惯了“中华民国”这一称呼。但大多数人不赞成“中华民国”这一简称,认为它不可用,国民党反动派已经将这一简称用坏了,中国人民很反感,新中国应该有新名。有人主张简称“中国”,但也为大多数人反对,认为“中国”是习惯用法,不能成为简称。
二是“节略说”。黄炎培、张志让主张国名简称“中华人民民主国”,节略了“共和”,保留了“人民”和“民主”。其词源依据是,汉语中的“共和国”译自英文“republic”,而“republic”与“democracy”原无实质区别,也可译为“民主国”,只是前者指民主的国家,后者指民主的政治体制。因此,“民主”与“共和”无并列必要。
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说”。张奚若认为:“有‘人民’,就可以不要‘民主’二字,焉有人民而不民主哉?”“去掉‘民主’二字,从下面的解释也是很容易明白的:是共和而非专制,是民主而非君主,是人民而非布尔乔亚的国家。”张奚若的意见得到普遍的赞同。另据张治中的女儿张素我的回忆,1949年6月,毛泽东邀集各界人士座谈讨论国家名号问题时,张治中明确表示赞成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为国名,他认为“共和”本身包含“民主”的意思,不必再写“民主”了。
9月7日,周恩来在向新政协代表所做的报告中,对国名问题做了解释:
在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草案上去掉了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的“民主”二字,去掉的原因是感觉到“民主”与“共和”有共同的意义,无须重复,作为国家还是用“共和”二字比较好。辛亥革命以后,中国的国名是“中华民国”,有共和的意思,但并不完全,可以作双关的解释,而且令人费解。现在我们应该把旧民主主义和新民主主义区别开来。因为在辛亥革命时期,俄国十月革命尚未成功,那时只能是旧民主主义的。在那以后由不完备的旧民主主义进步到完备的新民主主义。今天,为了使国家的名称合乎国家的本质,所以我们的国名应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我们的国家是属于四个民主阶级的人民民主专政,反动的封建阶级、官僚资产阶级的分子不能列入人民的范围。等到他们彻底悔悟和改造后才能取得人民的资格。中国的少数民族也应该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内,承认他们的自治权。因此,我们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个国名是很恰当的。
9月22日,董必武在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报告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草拟经过时,再次专门做出说明:
张奚若先生以为用中华人民民主国,不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我们现在采用了最后这个名称,因为共和国说明了我们的国体,“人民”二字在今天新民主主义的中国是指工、农、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四个阶级的人,它有确定的解释,已经把人民民主专政的意思表达出来,不必再把“民主”二字重复一次了。
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正式将新中国国名确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节选自 曹英著《新中国在这里诞生》